企业标准参编对标报告
「北京深瞐科技有限公司」
生成日期:2026年10月01日 · 数据来源: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/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公开渠道 · 共收录标准 437,116 项(持续扩充中)
一、贵企业参编概况
2参编标准总数
0牵头起草
2团标
| 标准号 | 标准名称 | 级别 | 发布机构 | 本企业角色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T/CITSA 02—2020 | 道路交通智能摄像机通用技术要求 | 团标 | 中国智能交通协会 | 参编单位 |
| T/CITSA 04—2020 | 智能交通 软件定义摄像机功能技术要求 | 团标 | 中国智能交通协会 | 参编单位 |
最近一次参编标准发布日期:2020-07-27
二、同行参编对比
| 对标企业 | 参编总数 | 与本企业同标 |
|---|---|---|
|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| 3681 项 | 2 项 |
| 重庆中科云从科技有限公司 | 20 项 | 2 项 |
|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有限公司 | 12 项 | 2 项 |
三、可参编标准机会清单
以下 11 项标准有 2 家及以上同行领先企业参与、而贵企业尚未参编,建议优先评估:
| 标准号 | 标准名称 | 级别 | 发布机构 | 同行参与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T/CESA 1037—2019 | 信息技术 人工智能 面向机器学习的系统框架和功能要求 | 团标 |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 |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、深圳云天励飞技术有限公司、重庆中科云从科技有限公司(3 家) |
| T/CESA 1297—2023 | 人工智能 计算机视觉系统可信赖技术规范 | 团标 |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 |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、重庆中科云从科技有限公司(2 家) |
| YD/T 4436.1-2023 | 家用智能摄像头功能和性能评估规范 第1部分:人形检测 | 行标 | 工业和信息化部 |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、重庆中科云从科技有限公司(2 家) |
| T/AI T/AI116.1—2021 | 信息技术 数字视网膜系统 第1部分:系统结构和通信协议 | 团标 | 中关村视听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|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、深圳云天励飞技术有限公司(2 家) |
| T/CESA 1121—2020 | 人工智能芯片 面向端侧的深度学习芯片测试指标与测试方法 | 团标 |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 |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、深圳云天励飞技术有限公司(2 家) |
| T/CESA 1120—2020 | 人工智能芯片 面向边缘侧的深度学习芯片测试指标与测试方法 | 团标 |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 |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、深圳云天励飞技术有限公司(2 家) |
| T/CESA 1107—2020 | 基于视频图像的人员追踪系统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 | 团标 |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 |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有限公司、重庆中科云从科技有限公司(2 家) |
| DB4403/T 27-2019 | 城市轨道交通警用安全防范系统与通信系统技术规范 | 地标 |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|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、深圳云天励飞技术有限公司(2 家) |
四、招投标加分潜力分析
| 标准级别 | 牵头起草 | 参与起草 |
|---|---|---|
| 国家标准 | 4 ~ 6 分 | 2 ~ 4 分 |
| 行业标准 | 3 ~ 5 分 | 1.5 ~ 3 分 |
| 团体标准 | 2 ~ 4 分 | 1 ~ 2 分 |
贵企业现有参编组合的标准化加分潜力约为 2 ~ 4 分
其中牵头起草 0 项可争取更高档位分值 · 多数招标项目技术标标准化加分上限为 5 ~ 10 分,贵企业尚有加分空间,建议按上方机会清单补齐
以上 2 项标准均可在发布前开具参编证明,直接作为投标佐证材料(1 周内可出)
| 企业 | 标准化加分潜力估算 | 与贵企业差距 |
|---|---|---|
| 本企业 | 2 ~ 4 分 | — |
|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| 5,407.5 ~ 10815 分 | 落后约 10811 分 |
| 重庆中科云从科技有限公司 | 25 ~ 50 分 | 落后约 46 分 |
|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有限公司 | 10 ~ 20 分 | 落后约 16 分 |
说明:分值区间依据政府采购、工程建设类招标常见评标办法整理,仅作参考;实际加分以各项目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为准。
五、结论与建议
综上,贵企业当前参编 2 项标准(牵头 0 项),在同行业对比中仍有提升空间——同行领先企业参编 3681 项,差距即机会。结合上方机会清单,优先选择与主营业务强相关、正处于征集阶段的团体标准切入。
参编标准可为企业带来:投标加分与资质背书、行业话语权、参编证明(1 周内可出,标准发布前即可用于投标)。
参编申报咨询:18660107518(微信同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