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标准参编对标报告
「博贤实业(广东)有限公司」
生成日期:2026年09月30日 · 数据来源: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/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公开渠道 · 共收录标准 437,116 项(持续扩充中)
一、贵企业参编概况
2参编标准总数
0牵头起草
2团标
| 标准号 | 标准名称 | 级别 | 发布机构 | 本企业角色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T/GDCA 017—2023 | 发用产品护发功效测评方法 | 团标 |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 | 参编单位 |
| T/GDCA 012—2022 | 发用产品留香功效测评方法 | 团标 |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 | 参编单位 |
最近一次参编标准发布日期:2023-01-17
二、同行参编对比
| 对标企业 | 参编总数 | 与本企业同标 |
|---|---|---|
| 广东工业大学 | 534 项 | 2 项 |
| 珠海市大美湾化妆品创新研究院 | 60 项 | 2 项 |
| 彭氏(惠州)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| 22 项 | 2 项 |
三、可参编标准机会清单
以下 51 项标准有 2 家及以上同行领先企业参与、而贵企业尚未参编,建议优先评估:
| 标准号 | 标准名称 | 级别 | 发布机构 | 同行参与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T/GDCA 037—2024 | 发用产品修护功效测评方法(体外法) | 团标 |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 | 广东工业大学、彭氏(惠州)实业发展有限公司、珠海市大美湾化妆品创新研究院(3 家) |
| T/GDCA 027—2023 | 发用免洗蓬松喷雾 | 团标 |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 | 广东工业大学、彭氏(惠州)实业发展有限公司、珠海市大美湾化妆品创新研究院(3 家) |
| T/GDCA 025—2023 | 发用产品头发滋养功效测评方法 | 团标 |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 | 广东工业大学、彭氏(惠州)实业发展有限公司、珠海市大美湾化妆品创新研究院(3 家) |
| T/GDCA 023—2023 | 化妆品用原料 二裂酵母发酵产物溶胞产物 | 团标 |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 | 广东工业大学、彭氏(惠州)实业发展有限公司、珠海市大美湾化妆品创新研究院(3 家) |
| T/GDCA 021—2023 | 化妆品 抗氧化活性的评价 化学评价法 | 团标 |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 | 广东工业大学、彭氏(惠州)实业发展有限公司、珠海市大美湾化妆品创新研究院(3 家) |
| T/GDCA 014—2022 | 化妆品 抗氧化活性的评价 细胞评价法 | 团标 |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 | 广东工业大学、彭氏(惠州)实业发展有限公司、珠海市大美湾化妆品创新研究院(3 家) |
| T/GDCA 062—2025 | 化妆品 抗光老化活性的评价 秀丽线虫法 | 团标 |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 | 广东工业大学、珠海市大美湾化妆品创新研究院(2 家) |
| T/GDCA 061—2025 | 化妆品中日勾维多细菌源菌的检验方法 | 团标 |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 | 广东工业大学、珠海市大美湾化妆品创新研究院(2 家) |
四、招投标加分潜力分析
| 标准级别 | 牵头起草 | 参与起草 |
|---|---|---|
| 国家标准 | 4 ~ 6 分 | 2 ~ 4 分 |
| 行业标准 | 3 ~ 5 分 | 1.5 ~ 3 分 |
| 团体标准 | 2 ~ 4 分 | 1 ~ 2 分 |
贵企业现有参编组合的标准化加分潜力约为 2 ~ 4 分
其中牵头起草 0 项可争取更高档位分值 · 多数招标项目技术标标准化加分上限为 5 ~ 10 分,贵企业尚有加分空间,建议按上方机会清单补齐
以上 2 项标准均可在发布前开具参编证明,直接作为投标佐证材料(1 周内可出)
| 企业 | 标准化加分潜力估算 | 与贵企业差距 |
|---|---|---|
| 本企业 | 2 ~ 4 分 | — |
| 广东工业大学 | 576.5 ~ 1153 分 | 落后约 1149 分 |
| 珠海市大美湾化妆品创新研究院 | 60 ~ 120 分 | 落后约 116 分 |
| 彭氏(惠州)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| 23.5 ~ 47 分 | 落后约 43 分 |
说明:分值区间依据政府采购、工程建设类招标常见评标办法整理,仅作参考;实际加分以各项目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为准。
五、结论与建议
综上,贵企业当前参编 2 项标准(牵头 0 项),在同行业对比中仍有提升空间——同行领先企业参编 534 项,差距即机会。结合上方机会清单,优先选择与主营业务强相关、正处于征集阶段的团体标准切入。
参编标准可为企业带来:投标加分与资质背书、行业话语权、参编证明(1 周内可出,标准发布前即可用于投标)。
参编申报咨询:18660107518(微信同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