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标准参编对标报告
「佳木斯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」
生成日期:2026年10月01日 · 数据来源: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/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公开渠道 · 共收录标准 437,116 项(持续扩充中)
一、贵企业参编概况
2参编标准总数
0牵头起草
2团标
| 标准号 | 标准名称 | 级别 | 发布机构 | 本企业角色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T/HLHX 017—2023 | 黑龙江好粮油 绿豆 | 团标 | 黑龙江省粮食行业协会 | 参编单位 |
| T/HLHX 007—2023 | 黑龙江好粮油 红小豆 | 团标 | 黑龙江省粮食行业协会 | 参编单位 |
最近一次参编标准发布日期:2023-09-27
二、同行参编对比
| 对标企业 | 参编总数 | 与本企业同标 |
|---|---|---|
| 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| 18 项 | 2 项 |
| 大庆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 | 15 项 | 2 项 |
| 龙江县粮食质量监测站 | 15 项 | 2 项 |
三、可参编标准机会清单
以下 13 项标准有 2 家及以上同行领先企业参与、而贵企业尚未参编,建议优先评估:
| 标准号 | 标准名称 | 级别 | 发布机构 | 同行参与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T/HLHX 021—2022 | 黑龙江好粮油 强筋小麦粉 | 团标 | 黑龙江省粮食行业协会 | 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、大庆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、龙江县粮食质量监测站(3 家) |
| T/HLHX 020—2022 | 黑龙江好粮油 米糠油 | 团标 | 黑龙江省粮食行业协会 | 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、大庆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、龙江县粮食质量监测站(3 家) |
| T/HLHX 019—2022 | 黑龙江好粮油 大豆油 | 团标 | 黑龙江省粮食行业协会 | 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、大庆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、龙江县粮食质量监测站(3 家) |
| T/HLHX 008—2022 | 黑龙江好粮油 珍珠米 | 团标 | 黑龙江省粮食行业协会 | 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、大庆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、龙江县粮食质量监测站(3 家) |
| T/HLHX 003—2022 | 黑龙江好粮油 富硒米 | 团标 | 黑龙江省粮食行业协会 | 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、大庆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、龙江县粮食质量监测站(3 家) |
| T/HLHX 002—2022 | 黑龙江好粮油 稻花香大米 | 团标 | 黑龙江省粮食行业协会 | 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、大庆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、龙江县粮食质量监测站(3 家) |
| T/HLHX 001—2022 | 黑龙江好粮油 大米 | 团标 | 黑龙江省粮食行业协会 | 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、大庆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、龙江县粮食质量监测站(3 家) |
| T/HLHX 018—2020 | 黑龙江好粮油 富硒小米 | 团标 | 黑龙江省粮食行业协会 | 大庆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、龙江县粮食质量监测站(2 家) |
四、招投标加分潜力分析
| 标准级别 | 牵头起草 | 参与起草 |
|---|---|---|
| 国家标准 | 4 ~ 6 分 | 2 ~ 4 分 |
| 行业标准 | 3 ~ 5 分 | 1.5 ~ 3 分 |
| 团体标准 | 2 ~ 4 分 | 1 ~ 2 分 |
贵企业现有参编组合的标准化加分潜力约为 2 ~ 4 分
其中牵头起草 0 项可争取更高档位分值 · 多数招标项目技术标标准化加分上限为 5 ~ 10 分,贵企业尚有加分空间,建议按上方机会清单补齐
以上 2 项标准均可在发布前开具参编证明,直接作为投标佐证材料(1 周内可出)
| 企业 | 标准化加分潜力估算 | 与贵企业差距 |
|---|---|---|
| 本企业 | 2 ~ 4 分 | — |
| 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| 23 ~ 46 分 | 落后约 42 分 |
| 大庆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 | 15 ~ 30 分 | 落后约 26 分 |
| 龙江县粮食质量监测站 | 15 ~ 30 分 | 落后约 26 分 |
说明:分值区间依据政府采购、工程建设类招标常见评标办法整理,仅作参考;实际加分以各项目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为准。
五、结论与建议
综上,贵企业当前参编 2 项标准(牵头 0 项),在同行业对比中仍有提升空间——同行领先企业参编 18 项,差距即机会。结合上方机会清单,优先选择与主营业务强相关、正处于征集阶段的团体标准切入。
参编标准可为企业带来:投标加分与资质背书、行业话语权、参编证明(1 周内可出,标准发布前即可用于投标)。
参编申报咨询:18660107518(微信同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