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标准参编对标报告
「屹谱仪器制造(上海)有限公司」
生成日期:2026年10月01日 · 数据来源: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/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公开渠道 · 共收录标准 437,116 项(持续扩充中)
一、贵企业参编概况
2参编标准总数
0牵头起草
2国标
| 标准号 | 标准名称 | 级别 | 发布机构 | 本企业角色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GB/T 21187-2026 |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| 国标 |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| 起草单位 |
| GB/T 40219-2021 | 拉曼光谱仪通用规范 | 国标 |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| 起草单位 |
最近一次参编标准发布日期:2026-05-25
二、同行参编对比
| 对标企业 | 参编总数 | 与本企业同标 |
|---|---|---|
| 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| 157 项 | 2 项 |
| 北京北分瑞利分析仪器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 | 20 项 | 2 项 |
| 上海仪电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| 14 项 | 2 项 |
三、可参编标准机会清单
以下 9 项标准有 2 家及以上同行领先企业参与、而贵企业尚未参编,建议优先评估:
| 标准号 | 标准名称 | 级别 | 发布机构 | 同行参与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GB/T 30431-2020 | 实验室气相色谱仪 | 国标 |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| 上海仪电分析仪器有限公司、北京北分瑞利分析仪器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、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(3 家) |
| GB/T 26792-2019 | 高效液相色谱仪 | 国标 |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| 上海仪电分析仪器有限公司、北京北分瑞利分析仪器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、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(3 家) |
| GB/T 21186-2026 | 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 | 国标 |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| 北京北分瑞利分析仪器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、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(2 家) |
| T/CACE 0141—2024 | “领跑者”标准评价要求 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| 团标 |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| 上海仪电分析仪器有限公司、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(2 家) |
| GB/T 12519-2021 | 分析仪器通用技术条件 | 国标 |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| 北京北分瑞利分析仪器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、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(2 家) |
| GB/T 30430-2019 | 气相色谱仪测试用标准色谱柱 | 国标 |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| 北京北分瑞利分析仪器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、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(2 家) |
| GB/T 38125-2019 | 液相色谱仪用自动进样器 | 国标 |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| 北京北分瑞利分析仪器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、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(2 家) |
| GB/T 34065-2017 | 分析仪器的安全要求 | 国标 |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| 上海仪电分析仪器有限公司、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(2 家) |
四、招投标加分潜力分析
| 标准级别 | 牵头起草 | 参与起草 |
|---|---|---|
| 国家标准 | 4 ~ 6 分 | 2 ~ 4 分 |
| 行业标准 | 3 ~ 5 分 | 1.5 ~ 3 分 |
| 团体标准 | 2 ~ 4 分 | 1 ~ 2 分 |
贵企业现有参编组合的标准化加分潜力约为 4 ~ 8 分
其中牵头起草 0 项可争取更高档位分值 · 多数招标项目技术标标准化加分上限为 5 ~ 10 分,贵企业已可覆盖多数项目的加分上限,后续参编主要提升竞争壁垒
以上 2 项标准均可在发布前开具参编证明,直接作为投标佐证材料(1 周内可出)
| 企业 | 标准化加分潜力估算 | 与贵企业差距 |
|---|---|---|
| 本企业 | 4 ~ 8 分 | — |
| 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| 262 ~ 524 分 | 落后约 516 分 |
| 北京北分瑞利分析仪器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 | 34 ~ 68 分 | 落后约 60 分 |
| 上海仪电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| 26.5 ~ 53 分 | 落后约 45 分 |
说明:分值区间依据政府采购、工程建设类招标常见评标办法整理,仅作参考;实际加分以各项目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为准。
五、结论与建议
综上,贵企业当前参编 2 项标准(牵头 0 项),在同行业对比中仍有提升空间——同行领先企业参编 157 项,差距即机会。结合上方机会清单,优先选择与主营业务强相关、正处于征集阶段的团体标准切入。
参编标准可为企业带来:投标加分与资质背书、行业话语权、参编证明(1 周内可出,标准发布前即可用于投标)。
参编申报咨询:18660107518(微信同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