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标准参编对标报告
「广东新能源公司」
生成日期:2026年09月30日 · 数据来源: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/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公开渠道 · 共收录标准 437,116 项(持续扩充中)
一、贵企业参编概况
1参编标准总数
0牵头起草
1地标
| 标准号 | 标准名称 | 级别 | 发布机构 | 本企业角色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DB44/T 1474-2014 |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启动特性试验方法 | 地标 |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| 起草单位 |
最近一次参编标准发布日期:2014-12-01
二、同行参编对比
| 对标企业 | 参编总数 | 与本企业同标 |
|---|---|---|
|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| 1043 项 | 1 项 |
|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| 1011 项 | 1 项 |
|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| 810 项 | 1 项 |
三、可参编标准机会清单
以下 144 项标准有 2 家及以上同行领先企业参与、而贵企业尚未参编,建议优先评估:
| 标准号 | 标准名称 | 级别 | 发布机构 | 同行参与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T/CIAPS 0030—2023 | 移动电源性能测试与分级评价标准 | 团标 |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|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、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(3 家) |
| GB/T 43190-2023 | 生态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电器附件 | 国标 |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|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、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(3 家) |
| GB/T 24976-2023 | 电器附件环境意识设计导则 | 国标 |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|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、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(3 家) |
| GB/T 23686-2022 | 环境意识设计 原则、要求与指导 | 国标 |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|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、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(3 家) |
| GB/T 37552-2019 | 电子电气产品的生命周期评价导则 | 国标 |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|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、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(3 家) |
| DB44/T 1777-2015 | 电动商用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模块通用要求及评价方法 | 地标 |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|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、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(3 家) |
| DB44/T 1769-2015 | 电动汽车用电子设备可靠性试验方法 | 地标 |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|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、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(3 家) |
| DB44/T 1768-2015 | 电动汽车用电子设备环境适应性试验方法 | 地标 |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|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、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(3 家) |
四、招投标加分潜力分析
| 标准级别 | 牵头起草 | 参与起草 |
|---|---|---|
| 国家标准 | 4 ~ 6 分 | 2 ~ 4 分 |
| 行业标准 | 3 ~ 5 分 | 1.5 ~ 3 分 |
| 团体标准 | 2 ~ 4 分 | 1 ~ 2 分 |
贵企业现有参编组合的标准化加分潜力约为 0 ~ 0 分
其中牵头起草 0 项可争取更高档位分值 · 多数招标项目技术标标准化加分上限为 5 ~ 10 分,贵企业尚有加分空间,建议按上方机会清单补齐
以上 1 项标准均可在发布前开具参编证明,直接作为投标佐证材料(1 周内可出)
| 企业 | 标准化加分潜力估算 | 与贵企业差距 |
|---|---|---|
| 本企业 | 0 ~ 0 分 | — |
|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| 1478 ~ 2956 分 | 落后约 2956 分 |
|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| 1513 ~ 3026 分 | 落后约 3026 分 |
|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| 793.5 ~ 1587 分 | 落后约 1587 分 |
说明:分值区间依据政府采购、工程建设类招标常见评标办法整理,仅作参考;实际加分以各项目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为准。
五、结论与建议
综上,贵企业当前参编 1 项标准(牵头 0 项),在同行业对比中仍有提升空间——同行领先企业参编 1043 项,差距即机会。结合上方机会清单,优先选择与主营业务强相关、正处于征集阶段的团体标准切入。
参编标准可为企业带来:投标加分与资质背书、行业话语权、参编证明(1 周内可出,标准发布前即可用于投标)。
参编申报咨询:18660107518(微信同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