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标准参编对标报告
「上海市锦天城(北京)律师事务所」
生成日期:2026年10月01日 · 数据来源: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/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公开渠道 · 共收录标准 437,116 项(持续扩充中)
一、贵企业参编概况
2参编标准总数
0牵头起草
2团标
| 标准号 | 标准名称 | 级别 | 发布机构 | 本企业角色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T/CAPI 001—2023 | 企业ESG尽职调查服务规范 | 团标 | 中国投资发展促进会 | 参编单位 |
| T/CCUA 003—2023 | 金融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与评估规范 | 团标 | 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 | 参编单位 |
最近一次参编标准发布日期:2023-11-24
二、同行参编对比
| 对标企业 | 参编总数 | 与本企业同标 |
|---|---|---|
|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| 120 项 | 1 项 |
|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| 67 项 | 1 项 |
|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| 48 项 | 1 项 |
三、可参编标准机会清单
以下 25 项标准有 2 家及以上同行领先企业参与、而贵企业尚未参编,建议优先评估:
| 标准号 | 标准名称 | 级别 | 发布机构 | 同行参与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T/CBA 226—2025 |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 能力评估模型 | 团标 | 中国银行业协会 |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3 家) |
| T/BFIA 031—2024 | 金融业隐私计算互联互通平台技术规范 | 团标 | 北京金融科技产业联盟 |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3 家) |
| GB/Z 258-2026 | 银行产品服务(BPoS)内部描述手册的最佳实践 | 国标 |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|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2 家) |
| T/CBA 225—2025 | 银行企业级数据字典编制指南 | 团标 | 中国银行业协会 |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2 家) |
| T/NIFA 33—2025 | 移动金融小程序安全要求 | 团标 |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|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2 家) |
| T/CCUA 053—2025 | 金融机构 应用系统安全测试规程 | 团标 | 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 |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2 家) |
| T/NIFA 30—2024 | 金融惠农数字营业厅建设指南 | 团标 |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|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2 家) |
| T/CBA 210—2024 | 银行函证服务平台 总体框架 | 团标 | 中国银行业协会 |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2 家) |
四、招投标加分潜力分析
| 标准级别 | 牵头起草 | 参与起草 |
|---|---|---|
| 国家标准 | 4 ~ 6 分 | 2 ~ 4 分 |
| 行业标准 | 3 ~ 5 分 | 1.5 ~ 3 分 |
| 团体标准 | 2 ~ 4 分 | 1 ~ 2 分 |
贵企业现有参编组合的标准化加分潜力约为 2 ~ 4 分
其中牵头起草 0 项可争取更高档位分值 · 多数招标项目技术标标准化加分上限为 5 ~ 10 分,贵企业尚有加分空间,建议按上方机会清单补齐
以上 2 项标准均可在发布前开具参编证明,直接作为投标佐证材料(1 周内可出)
| 企业 | 标准化加分潜力估算 | 与贵企业差距 |
|---|---|---|
| 本企业 | 2 ~ 4 分 | — |
|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| 182 ~ 364 分 | 落后约 360 分 |
|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| 86 ~ 172 分 | 落后约 168 分 |
|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| 59.5 ~ 119 分 | 落后约 115 分 |
说明:分值区间依据政府采购、工程建设类招标常见评标办法整理,仅作参考;实际加分以各项目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为准。
五、结论与建议
综上,贵企业当前参编 2 项标准(牵头 0 项),在同行业对比中仍有提升空间——同行领先企业参编 120 项,差距即机会。结合上方机会清单,优先选择与主营业务强相关、正处于征集阶段的团体标准切入。
参编标准可为企业带来:投标加分与资质背书、行业话语权、参编证明(1 周内可出,标准发布前即可用于投标)。
参编申报咨询:18660107518(微信同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