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标准参编对标报告

「河北绿洲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」
生成日期:2026年10月01日 · 数据来源: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/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公开渠道 · 共收录标准 437,116 项(持续扩充中)

一、贵企业参编概况

6参编标准总数
0牵头起草
2团标
1国标
3行标
标准号标准名称级别发布机构本企业角色
JC/T 2872-2025 纸面石膏板生产成套装备技术要求 行标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
JC/T 2847-2024 玻璃纤维网布石膏板 行标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
T/CBMF 255—2024 玻璃纤维网布石膏板 团标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参编单位
GB/T 9776-2022 建筑石膏 国标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
JC/T 2702-2022 纤维增强石膏板 行标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
T/CBMF 151—2021 纸面石膏板 团标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参编单位
最近一次参编标准发布日期:2025-04-09

二、同行参编对比

取与本企业同标准共现最多的同行企业,对比参编规模(同标 = 与本企业在同一标准中共同署名)。
本企业(河北绿洲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)
6牵头 0 项
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
141与本企业同标 6 项
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
98与本企业同标 4 项
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
8与本企业同标 4 项
对标企业参编总数与本企业同标
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141 项6 项
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98 项4 项
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8 项4 项

三、可参编标准机会清单

以下 12 项标准有 2 家及以上同行领先企业参与、而贵企业尚未参编,建议优先评估:
标准号标准名称级别发布机构同行参与
JC/T 60021-2024 石膏基自流平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行标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、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、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(3 家)
JC/T 3144—2026 建材产品质量追溯 纸面石膏板 行标 工业和信息化部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、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(2 家)
JC/T 2967-2026 氟石膏 行标 工业和信息化部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、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(2 家)
T/CBMF 315—2025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石膏及石膏制品 团标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、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(2 家)
GB/T 32151.39-202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39部分:建筑石膏生产企业 国标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、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(2 家)
JC/T 2856-2024 石膏及石膏制品术语 行标 工业和信息化部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、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(2 家)
GB/T 28627-2023 抹灰石膏 国标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、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(2 家)
JC/T 2649-2022 柠檬酸石膏 行标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、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(2 家)

四、招投标加分潜力分析

标准化业绩是招投标技术标的重要加分项。已根据贵企业 6 项参编记录(牵头 0 项)与同行数据,完成加分潜力测算。
标准级别牵头起草参与起草
国家标准4 ~ 6 分2 ~ 4 分
行业标准3 ~ 5 分1.5 ~ 3 分
团体标准2 ~ 4 分1 ~ 2 分
贵企业现有参编组合的标准化加分潜力约为 8.5 ~ 17 分
其中牵头起草 0 项可争取更高档位分值 · 多数招标项目技术标标准化加分上限为 5 ~ 10 分,贵企业已可覆盖多数项目的加分上限,后续参编主要提升竞争壁垒
以上 6 项标准均可在发布前开具参编证明,直接作为投标佐证材料(1 周内可出)
企业标准化加分潜力估算与贵企业差距
本企业8.5 ~ 17 分—
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191 ~ 382 分 落后约 365 分
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145 ~ 290 分 落后约 273 分
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10 ~ 20 分 落后约 3 分
说明:分值区间依据政府采购、工程建设类招标常见评标办法整理,仅作参考;实际加分以各项目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为准。

五、结论与建议

综上,贵企业当前参编 6 项标准(牵头 0 项),在同行业对比中仍有提升空间——同行领先企业参编 141 项,差距即机会。结合上方机会清单,优先选择与主营业务强相关、正处于征集阶段的团体标准切入。

参编标准可为企业带来:投标加分与资质背书、行业话语权、参编证明(1 周内可出,标准发布前即可用于投标)。

参编申报咨询:18660107518(微信同号)
‹ 返回企业页
标准参编 · 申报咨询 18660107518(微信同号)